發布時間:2025-05-27 來源:香港創新科技署官網 作者:天之恒
計劃特點
六所大學每所每年可獲上限為1,600萬港元的資助(「原有計劃」
及「延伸計劃」各800萬港元);每間初創企業在「原有計劃」及
「延伸計劃」下,可分別得到為期不超過三年的資助,每年上限為150萬港元。
資助范圍包括成立和營運科技初創企業的必須開支項目(例如家具及設備、法律和會計服務、租用所需的合適處所、人手等)、研發開支、宣傳活動及其研發成果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推廣工作。
知識產權由獲批的初創企業及/或相關大學擁有。
申請資格
根據《公司條例》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,并于截止申請日期成立不超過兩年(適用于「原有計劃」的申請者)或七年(適用于「延伸計劃」的申請者)的公司;
成立科技初創企業的團隊可由有關大學的以下人士自由組合而成:
a)本科生、研究生或校友;以及/或
b)以顧問身分就技術知識及研發方向 c)提供意見的教授或其他教職員;及
在指定投資配對期內獲得的私人投資不少于向計劃申請的資助額(只適用于「延伸計劃」的申請者)。
申請時間
自身所屬大學提交申請。